光明区人大筹备组成员张清明同志带队开展行走光明活动检查景观提升项目
2018年9月11日下午,区人大筹备组成员张清明同志、城管局副局长李新贵同志带队开展“行走光明”活动,检查S358惠庙线、东环景观提升、松白路景观提升、市民广场项目,新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光明办事处(市民广场)、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陪同参加。
首先,清明同志检查了S358惠庙线石观工业园路段,在听取了施工单位的进度汇报后,要求施工单位加快人行道施工进度,确保在“三大会”前完成此路段施工。
其次,清明同志检查了东环路景观提升项目。在检查施工现场和听取施工监理单位工作汇报后,对施工单位提出了以下要求:
1、增加专业技术力量,确保在本周五(9月14日)前对整个施工现场已完工区域完成垃圾清理和清扫保洁,未完工区域完成施工围挡;
2、对施工范围内已开挖树穴进行回填并铺满草皮,有施工条件的位置加快绿化施工,确保会议期间无黄土裸露;
3、部分已完成绿化施工区域杂草较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安排绿化工人进行除草养护。
接着,新贵同志检查了松白路(光明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东环路至红花中路段,在检查施工现场过程中,发现施工区域堆放材料较多、已完成人行道铺装没有及时清扫、绿化带施工区域黄土裸露等问题,对Ⅳ标段施工单位提出了如下要求:
1、对路面暂时不用的石材、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立即撤离现场,整理施工区域,清理范围内各类垃圾,确保9月14日前整个施工区域内干净整洁;
2、加快人行道铺装进度和绿化带施工进度,对未完工绿化带进行复绿;
3、加班加点增加施工人员,确保在“三大会”之前治理此路段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最后,新贵同志检查了光明办事处市民广场绿化管养、时花种植、灯光工程,对市民广场绿化管养单位、时花种植单位和灯光工程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对光明办事处市民广场绿化管养单位,要求做好会议前苗木杂草清理工作,同时做好缺株苗木补植和绿篱修剪;
2、对市民广场时花种植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时花更新和养护工作;
3、对于市民广场灯光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在9月14日前尽快恢复原有绿化和广场路面,广场灯柱加快安装进度,施工现场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