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麻柳镇召开三无船舶规范整治工作会
2月23日,达川区麻柳镇召开“三无”船舶规范整治工作会,研究部署加强麻柳镇明月江流域“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无船籍港船舶)清理和乡镇自用船舶规范整治工作。
达川区麻柳镇“三无”船舶规范整治工作会现场
为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多个省、直辖市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防止非法捕捞,势必加强“三无”船舶规范整治工作。工作会上,麻柳镇党委书记王华宁强调,相关村(社区)干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麻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成就开展好“三无”船舶规范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麻柳镇的工作任务:一是负责本辖区内禁捕水域“自用船”及其他船舶的依法监管、规范管理和整治取缔等工作,防止其非法捕捞;二是做好一般“三无”船舶的处置,并设立集中扣船点,依法没收、拆解、处置;三是做好辖区禁捕水域引发信访问题的防范、处置和化解等工作。
二是建立“三无”船舶台账
麻柳镇党委书记王华宁统筹联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环保所、派出所等部门,由分管副镇长杨成带队到麻柳镇明月江流域的14个村社区展开详细摸排,建立“三无”船舶台账(包括船东、船籍港、船长、功率等相关信息)。摸排中共发现15艘捕鱼船只,其中“三无”船舶12艘(含2艘丢失证件的船只)。15艘捕鱼船只分布在大滩社区(3艘)、铜鼓堆村(4艘)、沿江社区(2艘)、玉皇阁村(5艘)、沙河村(1艘)。
三是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
按照”整治规范一批,取缔拆解一批“的工作原则,麻柳镇规范相关船舶管理,最大限度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一是强化自我约束。所有“三无”船舶业主签订《不从事非法捕捞的承诺书》,约束非法捕捞行为。二是涉渔器械上岸。麻柳镇政府设立集中扣船点,依法没收、拆解、处置“三无”船舶和涉渔器械。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由麻柳镇政府牵头,联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环保所、派出所等部门加大摸排力度,劝导渔民上岸。四是做好后期工作。做好后期赔付安置工作,化解“三无”船舶整治引发的信访纠纷。
明月江流域是达川区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的三大天然水域之一。整治明月江流域“三无”船舶,麻柳镇使命在肩,责无旁贷。麻柳镇党委政府及下属部门,将上下一心,全力配合,夺取禁渔工作的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