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统战部《关于2020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批复》(阜委统发〔2020〕28号)要求,我县经过反复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等阶段,确定从市委统战部批复项目库中落实第二批1个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申报的年度实施项目,要认真做好论证和评估工作,每个项目实施前均要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如确有实际困难的,要由项目实施乡镇或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项目验收时,要出具书面材料。
二、各有关乡镇要留存项目实施前后的影像资料,作为项目验收档案材料。
三、项目批复后必须于当年11月16日前完成,并以乡镇为单位申请验收,同时,认真撰写项目竣工申请验收报告,报告包括工程规模、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概算等内容。
四、各乡镇要做到资金安排到位,监管到位、核算到位、并实行报账制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行为的发生。
***:第二批彰武县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批复表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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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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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政办发〔2020〕23号***
2020年第二批彰武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批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项目类别 | 资金 (万元) |
1 | 大冷村母牛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 大冷镇人民政府 | 大冷村 | 脱贫攻坚 百村产业 |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