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融合,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宪法宣传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组织环保志愿者到肇庆中盛纸业公司和首约村委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向企业员工、社区干部及群众进行宪法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活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法规宣讲员对企业的管理层及车间负责人解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等方式,将环保法律法规融入到企业管理,加深了企业管理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方案的理解,引导企业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环保红线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市生态环境分局广宁分局工作人员还深入到首约村委,对村支书、村干部及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宪法及环保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环保守法意识。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派发生态文明知识进社区读本、绿色出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和宣教用品300余份,引导企业员工和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自觉保护环境,为打造生态美丽广宁贡献一份力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