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
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申庆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陶 刚 区农牧业局局长
杜颖鉴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阴红丽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冯身表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履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大刚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彭俊杰 区水务局副局长
梁 橘 区林业局副局长
白智勇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常 忠 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唐 泽 区农牧业局副局长
刘 俊 区农发办主任
机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各成员单位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审议项目布局是否与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纲要、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新农村示范区建设相结合,促进项目整合;组织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年度实施方案制定、信息管理、情况通报、建设进度统计和工作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区农牧业局,由陶刚同志任主任,唐泽同志任副主任,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监督检查等事宜。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区农牧业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及农业增收田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省、市级高标准农田专项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完善我区十三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内容,积极争取中央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区交通运输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村道路的规划与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区水务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骨干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并组织实施。
区林业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田防护林网的规划与建设。
区国土资源分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金土地工程,并组织实施。
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在扶贫开发工作范围内,落实高标准农田规划涉及到的扶贫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区农发办: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工作,积极出谋策划,准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共同完成好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