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计生
坚持依法行政 构建和谐计生
——旺苍县普济镇创建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工作纪实
普济镇位于旺苍县东部,幅员面积154平方公里,辖24个村和1个居委会,总人口2.9万人,其中育龄妇女7200余人。近年来,普济镇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计生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各项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稳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连续三年获得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一等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于2010年受到了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通报表彰。
一、坚持政府主导,构建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党政重视到位。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纳入重点督察事项,逗硬“一票否决”。建立并完善了奖惩激励机制,连续三年排名靠后的,该村支部书记免职,村主任依法按程序罢免,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2010年镇政府在计生单项工作中兑现给村一级奖金达8万余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联动协调到位。建立完善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年度述职、信息互通、监督检查四项制度,坚持每月交换一次信息,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督导检查,每年开展一次人口计生工作述职活动。加强与比邻乡镇和本地流动人口流入地的衔接协调,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协调会议,统一抓好边界问题意见,协调处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案件。三是人员配备到位。充分征求主管部门意见,配强计生办主任,调整充实计生办工作人员和计生执法人员,确保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有人办事、有法办事。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年投入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达10万余元,解决干部办公、租车、生活等工作经费和宣传费用。去年七月份,镇政府为改造完工的计生办一次性购置了6台空调,大力改善办公条件,从而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
二、坚持普法倡导,增强干群法制意识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认真学习《宪法》、人口理论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等,党政领导的国策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两年来,先后组织镇党委中心组学习4期、党政领导干部培训6期。二是列入干部培训学习内容。将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作为全镇干部培训内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市、县法律专家授课,两年来先后举办法制专题培训和讲座10期,村专干法制培训24期,培训人员达 2000多人次,并组织全镇村支部书记,深入辽宁、山东等地考察学习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三是加大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坚持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四五”、“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计生法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法律“六进”活动。以镇村服务机构、人口学校、文化大院为阵地,“12.4”法制宣传日、“三下乡”、“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主题活动日为载体,通过组建文艺宣传队、举办法制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送进了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守法意识,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知晓率达90%以上。
三、坚持“四化”并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执法主体合法化。坚持“无权不行政”、“无权不征费”、“无证不执法”,不在法律法规和政府“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范围内,不准跨越行使职权;没有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一律不准征收社抚费;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目前,全镇2名执法人员均通过县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知识考试,由县法制办统一发给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行政处罚适当。二是执法依据法定化。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实行每季度清理一次,每项制度和政策的出台必须在司法部门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没有发现与国家、地方立法及有关规定相“抵触性”和“不相适”的条文,规范性文件合格率达到了100%。三是执法文书规范化。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使文书材料与实际执法活动统一,做到内容符合程序,准确反映步骤,目录清楚、材料齐全、归档及时、干净整洁、一案一卷。四是执法行为文明化。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逗硬落实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完善了计划生育维权工作制度,在政府政务中心设置了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近年来,全镇无违反“七不准”和“十禁止”的行为发生,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发生,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打造阳光计生。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全镇统一制作了27张高标准、高规格的计生政务、村(居)务公开栏,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适时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开通了计生服务热线,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简化了办事程序,明确了各种证件的办理期限,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聘请了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行风监督员,定期评议人口计生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二是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坚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方便群众、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以简化孕环情检查为突破口,将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规范诚信计生协议的内容,确保权利与义务对等;及时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以“政府诚信”推动“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目标。目前,全镇开展面达100%,建立诚信小组162个,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5000多份。三是深入开展群众自治。以协会为载体,紧紧抓住定约、签约、履约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了自治规范以及民主评议和民主议事制度,各村成立了群众代表监事会,对群众违约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及督办落实,不断提高群众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目前,群众自治开展面达100%,签约率达90.9%,履约率达95.4%。同时,全镇还组建了一支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常年深入重点对象家庭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企业,开展面对面、个性化的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认真落实奖扶政策。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兑现计生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法定奖励、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100%,让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五是依法征收社抚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社抚费管理工作。当前,在农村很多地方,违法生育当事人迫于父母及老一辈的压力而生育的现象较为突出,由此,各村根据实际,通过对违法生育情况的公示、开特别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加大了对违法生育父母及亲友的宣传教育力度,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让他们真正了解政策,动员子女接受处罚,从而减少社会的阻力面。认真落实省委3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处理力度。近年来,全镇处理党员违法生育1例,干部子女违法生育1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为避免计生工作唱独角戏的现象,镇政府加大了对派出所、民政、卫生院、学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每个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人口计生信息报送以及协助违法生育调查取证工作(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员作为信息员,每月按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每月与计生专干一起参加例会,通过信息互通,做到家底清、数据明,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为人口管理和违法生育处理提供了详实的依据。通过综合施治,全镇依法行政秩序良好,实现了两年社抚费征收无一例强制执行。(县人口计生局 石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