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上半年发放临时救助金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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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6日发表
民政局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18.46万元,救助群众5369人次,有效缓解了群众的临时困难。
上半年,市民政局出台了《唐山市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及救助标准》,建立了临时救助半年报表制度。根据第一次半年报表的统计结果,上半年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18.46万元,救助群众5369人次,其中按救助对象划分:低保对象2391人次,发放208.27万元;特困群众2978人次,210.18万元。按救助原因划分:意外事故754人次,65.52万元;不法侵害1人次,0.3万元;重大疾病2361人次,235.7万元;子女上学或慢性病14***人次,92.93万元;其他情况789人次,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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