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市直医保患者自付比例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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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从 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近年来,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狠抓基金征缴扩面,医保覆盖面持续扩大,确保了各类参保患者医药费用的及时支付。今年前4个月,市直征缴医疗保险费1954万元,占全年征缴任务4600万元的42.5%,市本级医疗基金累计结余达14046 万元。为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使医疗保险更多地惠顾更多参保职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请示主管部门后作出这一决定。 本次一同调整的项目还有,重症病患者需要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的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由原来自付15%调整为自付10%;使用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体内放置支架、人工晶体等属合资生产的,个人自付比例由原来的自付70%调整为自付30%;使用进口材料的,个人自付比例由原来自付70%调整为自付50%。 (冯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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