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检察院——两法有效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近日,深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深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此案从被行政处罚到被追究刑事责任,源自于深泽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的案件信息。
在深泽县检察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鼠标轻点,全县33个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案件信息尽收眼底;键盘轻敲,就可实现对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及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近两年来,该院在市检察院指导下,不断探索和完善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移尤其是“以罚代刑”现象的有效途径,逐步在全县33个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除覆盖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外,还实现了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所办理的全部普通程序案件,从案件线索受理一直到处理决定作出,都全程实时上传,实现了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案件信息流程的全程***和监控。两年来,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案件信息1169件,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民生领域涉嫌犯罪案件4件,均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维护了司法公正,形成了打击民生领域犯罪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