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2004年05月11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特殊需要,现决定设专场,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招录从事食品稽查、食品安全监察等专业的科级以下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国家公务员42名。本次招录公务员不纳入全市2004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计划,一次有效。
一、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3、2002年、2003年毕业于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个别特殊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7、具体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报名与职位报名一并进行,具体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与网上登录相结合。现场报名时间为2004年4月18日(周日8:00-16:00)。报名地点:第五十九中学(大木桥路40号,近肇家浜路)咨询电话:63873532。
2、现场报名时,报考者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考试报名信息表》(请在网上后填妥,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一并至报名现场)。同时携带相关证件的正本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全国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和经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社会人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和其他证件(包括任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试证书等),或本人学术、科研成果和工作成果等有关资料。
3、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现场考试报名,并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现场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还须在4月21日前在网上登录个人信息。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入网上登录个人信息)。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1、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定于5月15日(下午1:00-5:00);
2、专业科目考试为食品及相关专业。考试时间定于5月15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务工作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负责。
四、录用方式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试用协议书,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须接受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和职业英语、普通话等级测试等。通过初任培训考试和职业英语、普通话的测试,以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正式办理国家公务员的录用、登记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其档案关系转入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