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率先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从县住建局了解到,自本月起全县区域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应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最新发布的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应按要求在“邢台市房产登记中心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在邢台市率先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共10章29条11个***,与旧版合同相比,新版合同首次明确提出“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新房交付前购房者可验房”、“车位、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设施可以约定为业主所有”,遭遇“一房多卖”、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除退款外,还要支付已付房款一倍或者购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此外,新版合同还专门增加了“专业术语解释”,对如“商品房预售”、“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可抗力”等专业术语做了详尽解释,消除了购房者对一些条款理解模糊的疑虑。
可以说新版合同无论是从条款设置上,还是从整体结构上,对减少购房纠纷都更加科学合理,充分维护了购房者和开发企业双方的权益,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来源: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