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21年大鹏新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及新区管委会批准,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减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2,600万元,统筹用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两个项目。其中,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1,500万元,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1,100万元(详见***1)。
本次专项债券用途调整,不改变原专项债券注册信息,包括债券发行量、期限、代码、名称、利率、兑付安排等。按照财政部规定,一并公开大鹏新区经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债务情况说明(详见***2),以及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第三方评估信息等材料(详见***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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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
2.大鹏新区经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债务情况说明
3.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及第三方评估文件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1:2021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xlsx
***2:大鹏新区经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债务情况说明.docx
***3: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及第三方评估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