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巡回法庭一站式服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交通巡回法庭办案快、效率高,真是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好法庭。”近日,拿到交通事故赔偿款的赵某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并对法庭连连称赞。由于这起交通事故的主、次要责任人保险公司的赔偿意见不统一,赵某迟迟得不到赔偿,他找到交通巡回法庭后,法庭及时受理,并将保险公司引入诉前调解机制,两家保险公司当场统一了赔偿标准,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2009年7月,我市成立全国首家“交通巡回法庭”——海港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该法庭的办公地点和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调解科仅有一墙之隔。在公安部门完成事故勘验、责任认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立即到交通巡回法庭享受到接待、保全、诉前调解、立案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现场受理、立案,不仅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人和”。
在交通巡回法庭外的墙上,挂着一块醒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流程图”,让当事人全面了解交通法庭的办案流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交通巡回法庭在处理案件时,由法官向当事人解释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需要的证据材料。接待结束之后,当事人就可以拿着这些材料再来法庭,省去了当事人在公安局和法院之间来回跑的过程。到法庭后,如果当事人愿意接受诉前调解,法官就可以为其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即时立案,缴纳诉讼费用,制作调解协议,有的达成协议后,可以当场履行。
揣某在路上步行时,被邵某驾驶的货车轧了脚,脚趾骨折。当天,双方一起到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室中进行咨询。当时,由于受害人揣某的治疗未结束,费用不能形成最终结果,法官建议双方先找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告知双方所需要的费用证据材料等内容。治疗结束后,双方再次携带所有证据到法庭。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邵某向揣某支付人民币1.1万余元。邵某说:“我开了十几年的车,这是第一次出事故。开始来到这儿,我什么都不懂,都是在法官的建议下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收集这些票据的,而且这次来都带齐全了,少跑了不少路。”
据统计,2013年交通巡回法庭立案612件,审结612件,全部调解结案。今年以来,办结案件229件。多年来,该法庭所办案件无一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