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莉同志率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同志到各县(市新区)检查指导工作
2020年3月11日至20日期间,州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黄莉、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杨学斌率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同志陆续到全州各县(市)人社局、义龙社会事务局及项目点检查指导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储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及重大风险防范等工作开展情况。
黄莉同志一行所到之处,采取与人社局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员进行座谈、现场查阅相关资料、与农民工交流等形式,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在与各县(市)人社局、义龙新区社会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座谈时,杨学斌同志分别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储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及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了具体安排,一是要用好劳动维权服务大数据平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农民工维权工作,着重解决重点项目欠薪问题;二是严格执行贵州省151号省长令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工资保障金存储、返还工作,做到依法存储,依法返还,确保“应收尽收、应退尽退”;三是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工作,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化解工作。四是要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
(图为:黄莉副局长、杨学斌支队长在贞丰县调研指导)
黄莉同志在与各县(市)人社局、义龙新区社会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座谈时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以劳动维权服务大数据平台启用为契机,抓具体、抓落实,进一步抓好工资保障金的存储和返还工作,要明确专人管理,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按照“八个百分之百”要求抓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迎检准备,全面收集考核迎检资料,确保全州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取得好成绩;二是要强化宣传引导,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要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条例》为主线,深入用工企业一线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治欠保支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抓好网络欠薪舆情的办理和回复,提高办理质量;三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大意义,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稳定的责任。
(图为:黄莉副局长、杨学斌支队长在贞丰县糯食小镇与农民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