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52号)、沧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4﹞10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4﹞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公开透明、民主法治、廉洁高效的阳光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我局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局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三类事项制度,全面推进审批办理主体、审批环节、承诺时限、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事项类型、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衔接、清理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水资办、工管科、规计科负责)
二是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保护的涉秘和个人隐私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案件,应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水政监察大队负责)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况外,都要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财务科负责)
二是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财务科负责)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招标、采购过程、结果,细化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科负责)
4、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企业科负责)
二是加强环境及饮水安全信息公开。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加强城市供水和农村饮水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通报专项行动、监管措施和成效。(水资办、供水公司、水利科负责)
(二)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加强决策环节动态公开。完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优化权力结构配置,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会议末位表态制度的要求,形成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完善权力程序制约,修订完善议事制度。(办公室负责)
2.加强行政职权目录公开力度。按照职能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办公室负责)
(三)严格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积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把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新鲜度”。
(四)完善公开体系
1.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重点,加快三类事项全进驻,方便服务群众,便于社会监督,形成横向共享,纵向联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
2.推进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联合审批系统,实现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全覆盖。
3.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信息查阅点和文件查阅中心,方便群众查阅政务信息。
(五)健全公开制度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内容。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范围、方式和办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3.健全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4.健全完善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问卷调查、意见箱等形式,征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向群众公开反馈。
5.健全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具体办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实施步骤
按着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11月1日—15日):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11月16日—25日):全面推进,认真落实。
第三阶段(11月26日—30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由局长吴公才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秦玉杰、***、孙吉生、胡庆岩同志担任,***同志具体分管,成员由王宪琛、庞铁锋、董金泽、王俊生、张海青、李德恒、张全钢、郑景峰、刘欣、史建忠、胡博、李国起组成。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各科室、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分工,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做好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机制。加强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建立经常性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考核,对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无效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