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广西穗宁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2022年11月24日,广西穗宁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编号为崇农(农药)罚【2021】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该企业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广西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之规定,该企业符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关于信用修复的条件,同意撤销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上的行政处罚信息,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189****0681,联系人:潘生铮。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