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绿化迁移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龙溪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绿化迁移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龙溪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段)树木施工及保护专章编制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路东段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资金列支安排。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树木施工及保护专章编制。
2.最高报价限价:333,292.32 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树木施工:
1.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期限: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合格。
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1.服务范围:龙溪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段)树木迁移工程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2.服务期: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方案的评审,并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直到取得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
(1)树木保护专章编制:中选人应在委托书发出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该专章成果。
(2)树木保护专章修改: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树木保护专章修改。
期限结束后,若发现树木保护专章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本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免缴社保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333,292.32元。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相关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12月1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12月19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12月19日上午 9:30—10:0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开标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4%计取后收费。由中选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 张雄华
联系电话: 139****9961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7209484-80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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