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整理和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2012〕95号
关于进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整理
和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
结构比例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整理完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库和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以下简称“结构比例”)审核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报送办法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中的“人员聘任与结构比例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录入人员信息”,认真录入、核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将核实无误后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使用“打印花名册”分单位、系列、级别规范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通过“上报(下发)人员信息”生成同内容txt文档1份,在进行2012年“结构比例”审核、备案时,统一上报市人社局专技职称科。
二、“结构比例”审核办法
2012年“结构比例”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结合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每年审核调整一次,未经审核的单位,不得参加新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三、“结构比例”审核所需材料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河南职称网—>“资料”)一式3份(A4纸规范打印,加盖公章);
2、人社部门批准的《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
3、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和编制数批文;
4、在编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单位增减人员花名册及变更的有效证件。
四、“结构比例”审核时间
2012年9月3日:党校、老干部局、民政局、人社局、档案局、物资集团、地震局、农科院、环保局、计生委;
2012年9月4日:团市委、妇联、总工会、文联、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农机局、科技局;
2012年9月5日:农林局、水利局、畜牧局、交通局;
2012年9月6日:文广新局、住房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体育局、开发区、规划局、文物公园局;
2012年9月7日:卫生局;
2012年9月10日:教育局、开大、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2年9月11日:市直以上未列入单位。
各县(区)人社局于9月11日前将本县(区)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上报市人社局专技职称科备案。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