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检察院强化四项措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以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检察干警下乡包村、检察长重点联系企业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 机关的法制导向宣传作用,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的法制常识,并受理对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控告和举报。二是提前引导 取证。凡是公安机关立案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案件,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主动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通过此项工作,有关犯罪数额的确定、有毒有害食品的 认定等有关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一一得以固定。三是从优从快办理。该院制定了所有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一律优先办理的工作制度,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 全犯罪设置多项“绿色通道”。目前该院办理的所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没有一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绝大多数案件都在一周内起诉到人民法院。四是 重视审判监督。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托,高度重视并积极实施法律监督职能。在法院 开庭审理时,根据犯罪情节,一般都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并且原则上建议人民法院对该类犯罪行为一律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在判处罚金数额上也尽量取高位 点。 来源:秦皇岛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