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举行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观摩活动
为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制度,提高仲裁员依法办案能力和效率,10月23日,宿迁市人社局仲裁院院长郑运东同志、仲裁处主任朱训玉同志、各县区仲裁院院长及仲裁工作业务人员共17人到泗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庭审观摩。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公开开庭审理是一起涉及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案件。庭审观摩围绕庭审程序、电子设备证据演示、证据质证、庭审辩论、仲裁员着装、精神面貌、驾驭庭审能力及仲裁庭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进行。
庭审结束后,各县区仲裁院院长对庭审观摩进行了评议,对本次庭审的示范作用以及仲裁员庭审掌控能力、案件焦点把握能力、调解协调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我县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规范庭审的流程及要素式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郑运东同志对下一步仲裁工作向智慧化、网络化运行提出了建议,并传达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风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对全市仲裁系统行风建设提出了要求。仲裁处主任朱训玉同志对全市裁决书上网率和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方面作出了进行一步明确,在2018年年底生效裁决书上网率至少达到10%,在2020年年底实现生效裁决书上网率100%。
本次庭审观摩会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加强了各县区之间交流学习,也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提升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撰稿人:泗阳县人社局 祝秋水、高静逸 审核 盛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