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市单位: 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任职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业设置: 2011年度经济专业任职资格考试仍分为中、初两个级别,专业设置同去年。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见附表。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必须明确填写所报专业及专业代码。 二、 考试时间: 2011年11月5日考试,具体时间为: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三、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22日截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由各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本次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各单位人事科接文后,速派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领取《报名表》,《报名表》复印即可使用。各县(市、区)人社局务于6月28日前将报名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以便全市按时汇总报省,请各单位务必遵守时间,不得延误。 四、 报名地点: 报名按属地办法进行:驻城区、泽州县的中央、省市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驻高平、阳城、陵川、沁水的中央、省市单位及各县(市、区)所属单位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报名。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泽州公园对面)。 五、 注意事项: 1、《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单位加盖公章。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由县(市、区)人社局审查报考条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必须严格把关,任何人不得突破条件报考,否则,将按照人社部12号部长令严肃处理。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2、2009年以来凡因替考等违纪行为而被省人事考试中心通报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 3、报名时交纳下列材料: 上述原件审查后退回,缺少一证者不予报名。 六、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文件规定,经济专业考试两科考试费80元/人,报名费10元/人。其中上交省中心40元/人,各县(市、区)留5元/人。 七、 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发放时间从2011年10月25日开始。 八、 教材征订: 指定用书: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重新进行了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考试用书的征订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一并交纳教材费,2011年版考试用书定价如下: 《经济基础》 初级48元 中级58元 《专业与实务》 初级48元 中级48元 过期不予补订,教材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范围广、规模大、参考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人才,促进经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各单位对资格考试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防漏洞,认真做好有关考务中各环节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务必按时按质完成报名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晋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