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停车收费及看车员队伍我市市区67条道路泊车位230余个停车场今起统一管理
青岛日报讯 从11月1日开始,我市市内四区67条道路上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以及230余个原治保会昼夜停车场,首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看车员队伍。这
是我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秩序、杜绝乱收费现象的新举措。
据了解,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泊车分公司负责实行上述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的统一管理,将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看
车员维护好我市的停泊车辆秩序。看车员是由市内四区的治安消防协管员转岗担任,统一着2000式保安制式服装,佩带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做的收费证执岗收费,负责看护车辆。在
停车收费方面,根据我市有关规定,临时泊位1.5元/次,昼夜停车场月停75元/月。其中,单位或个人门前道路的临时泊车泊位如需包月租用的,由租用单位或个人到市保安服
务总公司泊车分公司所属的区泊车公司申请办理泊位租赁手续,签订租用临时泊位合同书,按月停收费标准缴纳租费来使用泊位,并可获得专用泊位警示标志牌。
我市有关部门在此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章停车,并对以上停泊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今后,我市还将视情逐步扩大停泊车统一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