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五大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如在企(含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本人实发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的,则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以28%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为其缴纳20%,个人自己缴纳8%)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则以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可按月、半年、一年缴费。
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缴费单位按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养老保险基数单位6%、个人2%。
4、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的危险性分为0.4%、 0.8%、 1.2%、 1.6% 、2.0%、 2.4%。
5、生育保险接养老缴费工资为标准,接0.8%的比例缴,单位缴费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