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重拳组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一是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体制。成立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和14个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按级负责”的原则,界定各部门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重点案件解决方案。
二是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及协商制度。建立案件集体协商制度,对重大拖欠工资的恶性案件,由领导小组集体协商,详细分析案情,找出突破口,制定处理意见。通过协商,新地标逸墅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批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建立约谈机制。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约谈机制,由主管副县长召集县公安、建设、人社、政法、信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约谈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发商和总承包方,要求各项目方积极筹集资金,确保按期拨付农民工工资。
四是建立应急预警报告制度。县人社、建设部门定期对主管领域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有拖欠工资问题或有欠薪苗头的,第一时间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是建立重点案件专案制度。对拖欠数额巨大、涉及劳动者多的案件,县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县领导牵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负责案件的调查处理。
六是健全执法监察制度。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肆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或者由工程非法分包、转包及恶意欠薪引发农民工上访的,由建设部门严肃查处,并上报县领导小组,将企业列入黑名单。
七是实行应急周转金和预储金制度。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执行应急周转金(县财政安排500万元)、预储金(合同额的20%)和工资保障金(合同额的2%)制度,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