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离退休人员2009年生存认证的通告
为了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请在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理了正式离退休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10日至8月31日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室)(以下简称劳保所)办理2009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居住地未建劳保所的可到就近的劳保所办理。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请按照《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表》中的说明办理认证手续,并于9月1日前将此表寄回我处。离退休人员如果行动不便,可以打电话给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或社区协管员将***给您办理认证手续。
如不能按规定办理认证手续,我处将从10月份开始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补发。另请还未办理2008年度认证手续的离退休人员速来办理,未来办理的,将从2009年2月15日开始陆续停发养老金。
详情查寻网址:ldj.nc.gov.cn
咨询电话:86614374 86***3531
特此通知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二○○九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