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着力服务区域发展
4月3日,蠡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成为检察机关“春季严打”首例批准逮捕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于3月22日晚携带钳子、改锥等作案工具,在蠡县桑园乡附近盗窃农田灌溉变压器电闸9个,使附近村民无法进行正常春耕作业。
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区域发展为总揽,迅速掀起“春季严打”高潮,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履行检察职能为手段,有效提升“春季严打”效能。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严重刑事犯罪;强化监督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办案职能,坚决打击刑事犯罪背后的“保护伞”。以规范执法办案为基准,扎实推进“春季严打”进程。整合办案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检查监督涉嫌破坏“两个环境”的犯罪案件;强化自身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全市检察干警全力以赴投入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春季严打”行动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任务层层分解到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日汇总、周通报和分级约谈制度,强化专项行动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