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保障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为加快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决定举办一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保障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本期培训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承办。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公共文化保障法及最新政策解读;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和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建设中的社会化问题思考;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管理;如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和人数
培训对象:全省各级文化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培训人数:40人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日,其中10月11日报到。
培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人才培训经费资助20万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
六、其他事宜
(一)接此通知后,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根据制定的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由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确定参训人员,并于9月28日前将人员名单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培训结束时,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参加培训人员工作考核、职称申报、岗位聘任的依据。
(四)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指定专人跟班管理。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半个月内,须将书面总结报告、学员名册等分别报送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结报告须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宣传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