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获证奖补资金累计让1***0名农民受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下达2011年度省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的通知》精神,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市区累计为1***0名农民发放奖补资金148.67万元,其中引导奖补117.98万元。
今年6月,《扬州市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实施办法》出台以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贯彻落实新政策为契机,努力转变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收到良好效果。一方面,农民参培积极性得到显著提高。相比300元/人的培训券制度,获证奖补标准大幅提高,其中专项能力300元/人、初级600元/人、中级1000元/人、高级1200元/人,因此农民参加培训由原来的“要我培”,转变为“我要培”,培训效果、就业技能、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另一方面,迫使培训机构提升教学实力。获证奖补政策将获得证书作为享受补助资金的一个前提条件,为此培训机构只有不断整合培训资源,大力提升培训质量,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努力做到“培训一人、获证一人、补贴一人”,才能吸引农民前来参加培训。(就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