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公示。
一、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嘉会镇豸逰村反应豸逰屯“刘大军猪场”养殖粪便污水排放、影响豸逰屯灌溉用水和农田
问题序号:类型三序号10问题34
二、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嘉会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性质,明确了发现问题(类型三序号10问题34)由嘉会镇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嘉会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在2021年10月已改为养牛场,产生的污水比养猪时减少了很多,原建有1座100立方米的沼气池,还有两个污水沉淀池处理污水。嘉会镇工作人员对养殖户刘大军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保持场地清洁卫生,2022年1月以来,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污水乱排放情况。嘉会镇人民政府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该养殖场的监管,杜绝出现粪便污水排放、影响灌溉用水和农田的现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嘉会镇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嘉会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3-8352118
嘉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