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档案局全面部署2016年度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近日,芝罘区档案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暨贯彻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通知》,要求区直各部门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16年度以前的文书、业务、科技、会计、声像、电子文件等各门类及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要对照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做好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收集工作。特别要注重“帐外文件”的收集,将没有登记在收发文登记簿的各种帐外文件收集归档,确保“应归尽归”。注意解决归档文件材料不完整不规范问题,将彼此紧密联系的相关文件,收集整齐,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同时,要对归档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解决没有生效标识、没有成文时间等问题,确保归档保管的文件材料能够发挥应有的凭证依据作用。
二是强调明确标准,提高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进行规范整理,力求做到档案分类科学、文件排列有序、档号编制规范、检索体系完备。要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要求,在做好原生电子文件收集归档的同时,参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DA/T 31-2005)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指南》(鲁档办〔2015〕25号),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
三是要加强对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的内部考核监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6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任务。10月份开始,区档案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2016年度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邹少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