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港口区法院荣获全区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港口区法院荣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
近日,港口区法院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港口区法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精神,在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卫生管理、文明服务、志愿活动等工作,全面推进法院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法院软、硬件实力,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干警节能减排、禁烟、爱惜粮食、疫情防控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工作规范,增强广大干警的文明卫生意识,在全院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气,努力为来访群众及干警营造优美、文明、卫生、健康的办事办公环境。
把荣誉作为标杆,载誉前行。此次获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是对港口区法院环境卫生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今后,港口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规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创建爱国卫生工作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院容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