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株洲县公路局路政大队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nbsp
关于印发《株洲县公路局路政大队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队:
现将《株洲县公路局路政大队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株洲县公路局
2018年5月2日
株洲县公路局路政大队2018年“路政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处《关于印发〔2018〕33号),有关路政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公路安全保护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路政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何兰军
成 员:游文斌、胡广才、张备战、王刚、曾炜、刘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游文斌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落实工作。
二、宣传主题
规范执法 护路为民
三、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策划,广泛运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路政执法,要坚持“走出去”,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推进“法治路政”建设和路域环境治理,基本实现“八无”管理目标。
四、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和相关解读文章;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违法广告的治理及典型案例;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成果展示。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宣传方案。5月2日—5月7日,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稳步推进。
(二)营造舆论氛围。5月8日—5月14日,印制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灵活运用互联网、微博、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积极走访宣传。5月15日—5月21日,组织人员深入工厂、学校、企业、街道、工地等,通过走访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四)开展法规咨询。5月22日—5月28日,在渌口镇向阳广场和渌口镇时代广场设立宣传点,组织开展1次公路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路政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并将宣传咨询点延伸到乡镇、集镇、学校,零距离的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和路政管理工作措施,积极为社会各界解疑答惑。
(五)总结整理资料。5月29日—5月31日,要认真总结“路政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对宣传资料和影像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是提升路政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以服务促进执法,以执法带动服务。
(二)狠抓落实,细化活动方案
(三)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任务,细化实施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整合执法资源,丰富和创新活动载体,减少对企业的干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走访和多重负担,确保此次“路政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1.要认真组织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好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频率,及时报道治超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引导舆论高度聚焦治超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要联系电视台,对“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1次以上电视报道。
2.要创新宣传手段,抓好阵地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工作政策,加强与业主、司机、群众互动沟通。要出动宣传车大造宣传声势,积极开展现场咨询,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工厂、矿山、企业、街道、学校、工地进行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引导人民群众爱路护路,使路政管理工作深入人心。
3.要加强对本单位“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4.要认真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资料,张挂宣传标语位置、现场咨询活动均要留下照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