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3年三防责任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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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07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确保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度汛,现将三防责任人公布,详见***。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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