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车萍黄文作出丧失教师资格处理的公示
车萍,女,1984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于2021年11月9日被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文,男,1982年10月6日出生,中专文化,于2022年2月18日被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经研究,决定对车萍、黄文作出丧失教师资格处理,其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号码分别为:2007***********23、2002***********49)从刑事判决之日起同时丧失。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29日至5月13日,来信地址: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5-6220513。
北流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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