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筑社区消防新格局杜绝特大火灾事故
青岛日报讯 我市针对新形势下城市消防工作的新情况,探索消防工作重心下移的新路子,将社区消防建设作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根本措施,使社区消防逐步走向规范化、法
制化。日前结束的全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会议,对我市的这一经验进行了总结和推广。
我市自2000年在部分社区进行社区消防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提出了加快社区消防建设的具体指标和措施,以改变城市消防由政府职能包揽一切的被动状况,形成各
区市齐抓共管、基层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自治新格局。今年以来,我市又把社区消防建设作为全市消防工作的重点,纳入市政府与各区(市)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并制定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达标验收标准。同时,市政府拨款1500多万元专项用于社区消防建设,各区市用于社区消防建设的资金目前也已达近千万元,保障了社区消防工
作的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健全网络,为社区消防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86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区建设内容,消防委下设的消防工作室配有专
职社区消防助理员;全市861个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都成立了消防工作组,实行居委会主任负责制。
我市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突出了社区消防的三大功能:一是突出消防管理功能,提高社区火灾防范能力。全市各街道办事处每年与所属社区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消
防安全检查,仅去年以来就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15万件。二是突出消防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成立社区消防学校、建设消防博物馆、
对社会开放部分消防站、推出消防宣传“大篷车”、开通119消防热线服务电话等举措,都极大地拓展了社区消防宣传渠道。三是突出消防服务功能,为社区群众提供消防安全保
障。通过社区志愿消防人员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提示服务,仅去年以来就发现和纠正居民家庭各类消防隐患近10万起。
据了解,通过大力开展社区消防建设,我市连续三年杜绝了特大火灾事故,2001年全市火灾起数、火灾伤亡和火灾损失同比明显下降,今年截至9月,全市火灾各项指标比去
年同期又有下降,其中,城市居民火灾发生率属近年来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