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依法备案1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公示
白银市平川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依法备案1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维护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企业市场秩序,保护汽车租赁各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送本办法第六条相应的材料。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受理备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备案人补充完善。
经过仔细审核,我辖区有1家(白银恒易通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李世旺)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之规定,经提交所务会研究,现申请备案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向白银市平川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致电联系。
联系电话:0943-6623***9
白银市平川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