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二)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工委(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将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以姓氏笔画为序)。
1.许诺妍,女,汉族,1989年8月出生,江苏徐州人,2011年6月加入***,201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常州国家高新区党工委(新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一级科员,拟任区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
2.芮 杨,女,汉族,1987年12月出生,江苏常州人,2006年12月加入***,200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常州国家高新区纪工委(新北区纪委)、新北区监委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区级机关部门副科职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3.杨 颿,男,汉族,1990年10月出生,江苏扬中人,2011年4月加入***,2016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新北区奔牛镇党政办公室一级科员,拟任区级机关部门副科职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4.杨涛亮,男,汉族,1984年4月出生,江苏常州人,2012年11月加入***,2008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常州国家高新区纪工委(新北区纪委)、新北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一级科员,拟任区级机关部门副科职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5.何 悦,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江苏宝应人,2008年11月加入***,200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纪委副书记、一级科员,拟任区级机关部门副科职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工委(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处反映(联系电话:85127257,邮箱:xbgj@czxd.gov.cn)。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组织部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