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应城网8月24日讯(通讯员胡云锋 徐耘):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按照该通知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每月增加10元。这是我省自2012年开始全面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二次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据悉,为确保调整的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从7月份开始,市人社局及时组织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基础养老金调整的时间、标准和发放范围,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逐一审核。同时,还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市农业银行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了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为近9万名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调整了基础养老金,补发基础养老金共52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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