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
本网讯 7月17日下午,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市财政局局长张波涛、市农委主任万启如、市农委副主任黄开意、市经管局局长梁光顺参加。
张波涛强调,要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是增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不二途径。各区、乡镇财政(经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研究,吃透各级政策文件,掌握具体操作流程;要带着感情做,坚定不移带领群众踏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路子;要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
万启如用“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九个字深刻解读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村“天”“地”“人”“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天大的事,是***、***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接地气的事,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将股权固化到符合条件的农民个人,不断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系农村和谐稳定,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万启如指出,按照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区(开发区)、乡镇(街)的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并入财政部门,因此区(开发区)财政(财金)局和乡镇(街)财政所是区、乡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历史职责、法定工作职责以及农村社会职责。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8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鄂城区整区、其它区(开发区、街办)选择11个村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2018年底完成。其它有经营性资产的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于2019年全面推开,到2020年底完成。
就做好下步工作,万启如强调,要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清单,紧盯时间节点,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要担责担当,带着感情办实事,要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重点的工作任务,不断强化敢担当的意识、提高善担当的能力;要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市农委将派出4个督查组,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三项工作对全市各地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及重点问题进行了培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开发区财政(财金)局局长、分管经管工作副局长,各乡镇(街)财政所所长(主任)、分管农村“三资”副主任、专业会计,代理记账公司的分管业务副总,市、区经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