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以改革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激发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沈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主体、登记程序、登记备案事项、登记规范等四方面内容,将原企业登记的“受理+核准”环节合并,取消受理环节。将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类文书由25个压减至16个,审核类文书由34个压减至18个,通知类文书由37个压减至14个,取消非公司企业法人有关主管部门出资等6项证明材料,进一步提高准入的登记效率。
与此同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机制。对5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截至4月份,“证照分离”改革共涉及各项审批业务26.57万笔,惠及市场主体10.01万户,总体审批用时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70%以上。
创新——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 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深化商事制度创新改革,创新企业登记机制、退出改革以及监管方式。
实行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进一步深化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企业办理登记业务时,只需提交承诺书,不再提交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普通注销程序,个体工商户等无需清算的市场主体,可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今年1-4月,全市共有0.43万户企业通过简易程序退市,占注销企业的63.31%。
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保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切实可行。
便捷——推进“一网通办”改革 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性成本
积极推动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改革,便捷市场主体从事一般性经营。将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由申请人“写作文”、登记人员“改作文”,调整为申请人从规范目录中自主选择。准确区分一般性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扩大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切实实现登记注册、审批许可、信息归集公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衔接。
通过“一网”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和税控设备、银行预约开户、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等一般性企业开办涉及的全部环节,实现企业登记“一趟不用跑”、全程电子化登记“零见面”。目前,企业设立登记网办率达到98%,企业登记平均用时两小时以内。
推动登记全流程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搭建企业登记新媒体服务平台,做好“事前”服务。设立登记自助申报服务专区,配备专职导办员,整合企业开办涉及的多窗口职能至“一窗”等方式,做好“事中”服务。并通过自助打照机、营业执照免费寄递等方式,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批、自助打照、邮寄送达”。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