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市发改委注重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严把项目筛选关,及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1—2月份,全市55个续建项目共完成投资3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9.6%,比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
严格项目筛选,注重体现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按照强市名城建设的要求和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遵循市场导向、技术进步、结构调整、综合效益、和谐发展原则,在项目筛选过程中,突出生产性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和重大项目,注重提高一三产业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比例,研究确定了全市2010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94个,其中,续建项目55个,新开工项目39个。新开工项目中第三产业12个,占30.8%,项目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做好协调服务,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认真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加强监测分析和组织协调,针对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支撑服务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开拓、资金供应、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实际问题,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认真落实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调度考核,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落实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发展。认真落实《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和减免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费用,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通过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评审考核,经认定,2009年有28个项目符合要求,同意办理享受优惠政策,为重点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