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光明新区2014年新设立市场主体经营状况调查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各调查对象:
为及时了解2014年光明新区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的整体发展情况,掌握新设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成长情况、进一步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我局根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将对有关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单位基本信息、融资情况、用工情况、税缴费用、优惠政策享受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被调查企业和个体户必须按期如实向统计部门提供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对于您所提供的调查资料,我们将依法给予严格保密。
特此通知。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5年7月20日
(联系人:王君玉 联系电话:8821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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