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新区蒲公英社工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公示
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新区蒲公英社工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MJL187095T
许可内容:名称、住所、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名称由深圳市光明新区蒲公英社工服务中心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蒲公英社工服务中心;住所由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新庄社区大东明广场7栋2楼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新庄社区大东明广场8栋2楼206室;业务主管单位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许可日期:2019年4月29日
有效期限:2023年4月28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天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告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830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何子超;电话: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