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深圳市钱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圳店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17 年9月13日受理 深圳市钱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圳店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4日。
申 请 人: 深圳市钱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圳店
场所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圳社区长新街11号第四层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陈金河 | 男 | 中国 | 总公司法人兼投资人 |
主要负责人 | 余德欧 | 男 | 中国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82121356 传真:88212147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
邮编:518107
公示机关: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公示日期: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