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5352号案原告钟海娜诉被告王枚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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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8日发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枚: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25352号案原告钟海娜诉被告王枚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25352号案的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变更为由审判员欧翠芬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叶瑞婵、吴新月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十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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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3:46: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