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区22家环境违法企业被罚530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5宗,对2013年以来查处的对环境污染较大的22家典型环境违法企业给予公开处罚,处罚金额530.5万元。
为形成良好的全民环境保护氛围,共建共享绿色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对去年以来查处的对环境污染较大的典型环境违法企业给予了集中公开处理、曝光,告诫新区企业、个人守法经营,承担社会环保责任。
2013年以来,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铁拳出击,组织开展了茅洲河沿河排污口专项执法行动、公明中心排洪渠沿岸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检查、餐饮油烟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环境安全月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常规监管以及突击检查和夜间、节假日、雨天错时检查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进行整顿,为进一步改善辖区人居环境,维护新区群众环境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区城市建设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5宗,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5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4宗,处罚金额530.5万元。
2013年4月16日,深圳市红峰静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城建局责令立即停止未经环保审批的夜间施工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三万元。
2013年11月20日,精玖旺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生产废水直接排放且严重超标,城建局责令立即停止直排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二十万元,并吊销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