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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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
进一步规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2012年资格认证工作,一是委托社区对本社区居住范围内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二是委托离退休人数较多的企业对本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三是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委托市职业介绍中心进行资格认证;四是对人事代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委托市人才市场进行资格认证;五是对居住在异地的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委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六是对年龄大于75周岁的,采取入户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申报资格认证资料的,按规定予以暂停发放养老金。
下一步,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资格认证工作将建立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交换业务数据,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逐步应用生物身份认证技术(指静脉认证、人脸识别技术),提高资格认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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