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遇到的法律风险江门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大量干货免费送五邑创客创业活动第三期
初创企业会遇到哪些法律风险?江门创业扶持政策都有哪些?
江门青年创客沙龙话你知!
一、分享嘉宾:许法人律师、江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8月3日早上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潮连基地,迎来了50多位江门创客。
第3期的“五邑创客”创业活动在这里举行。活动邀请了广东省广能律师事务所许法人律师、江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前来分享。
许法人律师分享主题:初创企业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遇到的法律风险
就业促进科分享主题:江门市创业补贴扶持政策
二、创业遇到的法律风险?
初创企业在活动中最关注的法律问题:
一、是否可以禁止投资股东出境?
答:必须证明资料证明投资股东有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二、兼职人员是否可以通过签署合同禁止其在离职后继续从事同行业?
答:可通过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兼职人员在离职后泄露公司机密。
三、未毕业实习生在上班过程中遭遇事故,企业是否有责任赔偿?
如已买社保,由社保理赔即可;如未买社保,则由企业、实习生和学校三方协议解决。
三、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1、凡在江门市创办初创企业并开办六个月以上的,可获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2、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登记3年内小微企业或其他主体,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可获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
3、劳动者创办初创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获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4、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获按企业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5、我市经确定为科技型的小微企业,新吸纳具有大专及相当以上学历的劳动者(含应届、往届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技校高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级的学生以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用工备案。可获按企业实际吸纳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总额的80%给予补贴。社保补贴实行按季申请,先缴后补的方式;
6、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创业主体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当年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与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7、初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吸纳劳动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获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招用11人即最高,未达最高限额之前,可以持续申请);
8、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省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省级比赛)前三名并在广东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可获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
由我市政府财政投入及社会力量资助,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的,选拔出一批成长性的项目,对优质项目我市每个给予5万元至30万元的资助;
9、江门市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可获补贴标准:缴费比例中企业承担的费用
职工最低缴纳社保730.99元,企业承担比例为养老保险13%,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8%,工伤和生育保险全部。以上缴费金额单位承担是487.44元,个人承担243.55元,那么补贴就是487.55元;
10、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企业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可延长至退休。可获每人每月300元,直接补贴给企业;
11、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的就业补贴。可获2000元补贴;
12、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在校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学生以及其他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由定点创业培训(实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可享受1000元每人的创业培训补贴。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每人最高补贴2500元;
在广东务工的16到60周岁男性、16到55周岁的女性城乡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参加本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补贴,补贴标准从200元起到3500元不等;
13、对获批设立的技师“名师工作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10万元,并对相关名师、技能大师给予每人每月津贴1500元,享受期最长为3年。
实施企业“首席技师”津贴制度,每年从企业遴选20名达到市级顶尖水平的高技能人才,授予江门市“首席技师”称号,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市政府津贴1500元。
企业或培训机构等每成功培养一名国际认证的本地企业高技能人才,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资助;
14、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鼓励其申请稳岗补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援企稳岗补贴;
15、《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江府〔2016〕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和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工作,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00-1000 万元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3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或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二是对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引智项目,给予引进单位最高1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三是对获得高级技师后在江门工作满1年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
四是对在江门市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中的企业工作,年度个人应税收入20 万元以上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1年以上,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促进产业发展的人才给予奖励,个人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
五是博士、博士后或留学归国人员到我市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或成功将我市小微企业转型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个企业20 万元人才创新奖励金。对特别优秀的,给予重奖。对留学归国人员在江门创新创业的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四、活动现场:超过50位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入驻企业代表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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