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新增3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金平区新增3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将于国庆前分赴各司法所。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汕府[2016]137号)及金平区委2017年第14号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每街道各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鮀莲街道配备3名), 17个街道共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5名。
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弥补基层现有调解工作力度不足的有效途径,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下来,专职人民调解员将全面深入各街道、各社区,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专职化和社会化建设,全面加强和活跃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化解和专项治理活动;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参与涉及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调解;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