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深圳市坪山新区20132015年度公务车保险定点采购服务申请的通知
公务车保险相关企业:
我中心已开始受理2013-2015年坪山新区公务车保险定点采购合同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供应商的确定
坪山新区本轮公务车保险定点企业直接采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本轮定点采购招标结果。
二、交纳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定点供应商能够按协议为我区提供优质诚信服务,要求每个协议采购供应商向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一万元履约保证金(无须按类别累计提交履约保证金)。定点供应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协议规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无违约情况发生,凭付款凭证与收据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进行。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行:平安银行坪山新区支行
账户名: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银行帐号:110****7517801
三、定点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定点保险企业诚信承诺书;
2、深圳市坪山新区定点保险企业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情况、服务承诺等内容, 保险公司情况简介等内容);
3、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公务车保险统一承保服务合同(见***3,一式两份,盖骑缝章);
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交纳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递交资料与履约保证金时间
请各相关协议采购供应商上述文件,并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将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fczh@psxq.gov.cn),递交到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理,逾期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5-84622663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东纵路147-2号国地税联合办公楼地税大楼B813室。
特此通知。
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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